軟式加班「跳槽陷阱」奇葩考核五花八門專家提醒
企業考核員工須嚴守法律紅線
本報記者趙晨熙
又到了年終歲末,許多企業開始將年終考核提上行程。對員工來說,考核是職位升遷、個人收入待遇等參評的重要因素。然而,在面對個別企業設定的各類奇葩考核時,員工往往只能被動接受。
「雇主評估員工績效和能力的基本前提是要有明確的考核制度,並且考核制度和內容要符合勞動法等相關法律的基本要求,不能逾越法律紅線。」北京義聯勞動法援助與研究中心主任黃樂平接受《法治日報》記者採訪時提醒,用人單位不論出於何種目的、用何種形式對員工進行考核,都必須嚴格遵守法律規定,員工也應不斷提高自身合法權益保護意識和維權意識,一旦出現侵害員一想就硬 保羅v8 印度學名藥 viagra 德國必邦 德國黑螞蟻生精片 汗馬糖 必利吉 雙效威而鋼 韓國霸龍參 韓國奇力片 奇力片 [url=file:///C:/Users/Admin/Desktop/twatsons.com]催情噴霧[/url] 迷情噴霧 迷情水 液體春藥 粉狀春藥
工合法權益的情況,應堅決維權。
「考核」員工花樣繁多
最近一段時間,在北京市朝陽區某網路公司上班的陳楠章都是晚上十點半左右才到家,原因就是下班後在單位「自願」加了兩個多小時的班。
這個自願之所以帶引號,是因為加班並非陳楠章的本意,他只是和其他員工一樣為了向單位證明自己的“勤奮”,才選擇了加班。因為單位雖然明確提出員工加班屬於自願行為,但在員工年終考核中,卻有加班次數和加班時長這個選項。部門經理也提醒員工,12月份的加班“很重要”,因此同事們都默默地選擇加班。
記者了解到,以員工是否選擇「自願」加班來考核員工工作動機與工作態度的企業並不鮮見。
在北市海淀區某廣告公司上班的簡愛麗告訴記者,她所在單位並不強制要求員工加班,但每天下班後選擇直接回家的員工和在單位加班的員工都要分別在不同的表格上打卡簽名。
「這樣一來,誰加班誰不加班就非常明顯了。」簡愛麗透露,單位領導還曾明確表示加班統計情況是考核員工工作態度的指標之一,無奈之下很多員工只能選擇加班,如今單位已形成了軟性「強制加班」的風氣。
除常見的加班考核外,記者註意到,還有一些企業設置了各類奇葩的員工考核項目,比如有的雇主要求員工每天在個人社交軟體上轉發單位工作群內發布的相關連結;有的雇主會統計員工一段時間以來轉發點讚企業公眾號文章數量;還有的雇主在員工下班後設置閱讀、運動等打卡任務,美其名曰用以考核員工下班後的自律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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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員工向記者反映,自己也經歷過疑似單位設計的「跳槽陷阱」。
在某電子商務公司入職不到一年的北京小夥魯寧,因為擁有豐富人脈資源,工作能力較強,頗受部門領導青睞。不久前,有獵人頭公司忽然主動聯繫他是否有跳槽意願,因為近期並未在網路上投遞求職履歷,魯寧直接拒絕。後來他從一位熟識的同事處了解到,這次跳槽機會疑似是單位找熟悉的獵人頭公司所為,目的是為了掌握員工明年的工作意向,外加測試員工對企業的忠誠度。 |